2024年7月1日 点击人次: 50
*以下内容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同学们认真阅读。
一、就业政策
毕业生在就业前应了解国家、省、市和学校的就业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详细政策内容可关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新职业(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学校就业指导网(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或“粤省事”小程序等网站平台,以树立正确的求职观念并做好求职前的思想、心理、材料、技巧准备。
二、就业程序
(一)毕业生如实填写《就业推荐表》,制作个人推荐材料(个人简历、推荐信、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各系、班主任对本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填写部分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以班为单位提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后将《就业推荐表》返还给毕业生。学习成绩单由院系教学秘书打印、盖章后发给毕业生。
(二)未填写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不能复印,复印件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一律不盖章。盖好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由本人保管好,招聘时请用复印件。若用人单位要求看原件的请出示。
(三)收集招聘需求信息。收集的主要渠道: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学校就业指导网(http:// 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服务公众号(jmptjyfw)、信息公告栏、各地市人才网、各种招聘会、各类媒体、网络信息(各高校就业网)、实践实习单位、人际关系(亲朋好友、老师、校友)等。
(四)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阶段。毕业生根据收集的就业信息,进行有效的筛选,在知己知彼的前提下确定应聘单位。向有意应聘的单位投递个人应聘资料。投递应聘资料的方式可以选择:邮寄、电子邮件、参加校园招聘或各地市人才供需见面会直接投递等。如果参加多家单位的招聘面试都被录用,则须细心选择适合自己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获录用则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请毕业生经常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站(http:// 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jmptjyfw)和就业指导中心的宣传橱窗,了解最新的就业信息,为自己就业增加更多的机会。
三、申请电子《就业协议书》程序
广东省自2020届毕业生开始启用电子《就业协议书》,取消纸质版《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申请电子就业协议签约操作流程如下:
(一)搜索“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官方微信公众号并点击关注,进入菜单栏“办事大厅”。
(二)如尚未绑定身份信息的同学,请先绑定身份信息,港澳台同学可根据提示指引进行身份信息填报。
(三)点击“电子三方协议”模块,填写就业协议书内容,必须跟用人单位确认信息后才提交。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1、就业信息:必填
1.1 广东省企业,点放大镜选;
1.2 广东省外企业,直接输入企业全称(系统优化后,点放大镜选);
1.3 劳务单位名称:是劳务派遣的,填写劳务派遣公司。
2、派遣方案信息:
2.1 不迁移户口时,不用填写;
2.2 迁移户口(或报到证要改派)时,要填写。主管单位写档案接收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或有人事档案接收权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如省级企业、国营企业)。
3、档案去向信息:
3.1 回户口所在地的,填“回生源地”,其他信息不用填;
3.2 单位接收档案的,主管单位写档案接收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或有人事档案接收权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如省级企业、国营企业)。
3.3 挂靠的,填“挂靠就业地人才中心”,完善其他信息;
3.4 户口是否在校,如实填写;
3.5 入户地址,档案回生源地的,填“无”;若迁移户口的,填入户地。
4、其它内容:如实填写。
(四)按步骤填写完成后,等待院校进行审核。
(五)院校审核完成后,可自行下载电子就业协议书、打印签字(姓名和日期)后,给用人单位盖章,或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档案回生源地的,不用盖;迁移户口或报到证改派的,必须盖),再用手机将已经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拍照(图片要清晰度高、不要横着拍,最好是协议书刚好占满图片)回传至小程序,等待院校进行二次审核。
(六)院校审核完成后,小程序自动生成带院校电子签章的电子协议书,院校和毕业生均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协议书。
(七)毕业生将带有电子签章的协议书交给企业后,企业可扫描电子协议书上的二维码,验证电子就业协议书内容的真伪及电子签章的签名信息。
毕业生申请了电子协议书,回传电子协议书并审核通过,就同步生成了就业信息。这时,毕业生就不需要在“就业创业信息”模块填报就业信息。若要更换工作单位,需要在小程序申请解约,并上传解约函(要有用人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字)。申请解约审核通过后,就变成“待就业”,一找到新工作单位,就要马上在“就业创业信息”模块填报就业信息了。
四、毕业生《报到证》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纳入国家统一计划的学生的证明,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是决定毕业生户籍和档案流向的凭证。
(一)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
*从2019年7月1日起,广东省2019届及往后高校毕业生可申领电子就业报到证,并逐步停止签发纸质就业报到证(广东省外毕业生仍签发纸质就业报到证)。广东省教育厅签发的电子就业报到证采用电子签章技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要求。2022届毕业生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或“粤省事”小程序申领电子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可以随时随地下载、出示、验证、打印报到证。
1. 毕业生在当年6月10日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有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或教育局同意接收证明(意见),毕业生在6月10日前直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报到证》直接派遣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或教育局。
2. 到6月10日还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协议书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意见及公章(有当地主管人事部门或教育局接收函的除外),《报到证》将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派遣回学生生源地人社局或教育局。
3. 延长学年(含在校期间参军、休学、留级等原因)和未正常毕业(结业、肄业),专升本、出国的同学不具有派遣资格,不办理《报到证》。
4. 延长学制的学生暂不纳入派遣方案,在取得毕业资格后2年内,如落实就业单位或要求回生源地就业需要派遣的,毕业生上小程序提出调整改派申请,上传有关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学校线上审核学生调整改派材料后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报到证。
5. 《报到证》有效期为一个月,毕业生应在报到有效期内到报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责任自负。
(二)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原则上不作调整,若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和原因。2019年8月“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同步开通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在线申请改派服务功能,毕业生可以通过小程序24小时在线申请改派。改派有效时间: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两年期限),逾期将不可办理。
1. 办理流程概况:
(1)学生提出调整改派申请,上传有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手机端上操作即可,小程序操作指引请看第2点)
(2)学校线上审核学生调整改派材料。
(3)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新报到证。
2. “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操作详情:
(1)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进入“申请改派”。
(2) 点击“申请修改”按钮,根据实际需求填写修改内容。学生提交完改派申请后,可自行查询审核状态(院系待审→学校待审→省中心待审→审核通过)
(3)在提出调整改派时,还必须上传有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在附件处点击上传照片即可。请依据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a原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无具体就业单位的,需提供原报到证和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外省生源可不提供)。(同意改派意见可写在原报到证上)
b原报到证派遣到就业单位的,需同时原报到证和原就业单位解约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
b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材料,以及新接收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如申请派遣回生源地则无需提供。
备注:定向生、委培生不允许提交改派申请
(4)进入下一步档案信息的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填写内容,即可完成从派遣到档案信息更改的相关操作。
(5)按提示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完成改派方案上报的线上操作,提交后请联系辅导员及时完成学院级别的审核。
(6)通过“电子报到证”模块可以申领本人改派后的电子报到证,按时间要求去办理报到手续即可。
(详细操作可查询以下网站: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zuixinzixun/newcol/content/post_2576678.html)
温馨提示:《报到证》是正规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才有的一种身份证明,请每位毕业生重视,在毕业后及时登陆小程序下载、验证、打印保存。
五、暂缓就业与毕业生就业择业期
2019年3月18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一文,我省正式实行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择业期(以下简称择业期)政策,同时取消暂缓就业政策。
(一)适用对象
1. 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 在广东省外就读的回粤就业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 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
(二)适用期限(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1.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
(三)政策和待遇
1.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执行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劳动及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 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按照政策回生源地派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回生源地;毕业生离校后在择业期内落实或变更就业去向的,可办理调整改派,按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移等手续。
3. 毕业生就业后辞职(退)的,如仍在择业期限内,可选择继续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前述1、2项的相关待遇。
4. 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其它优惠扶持政策仍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 委培生、定向生按委培、定向协议执行。
2. 自择业期政策实施起,《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档案户口管理暂行规定》(粤教毕〔2001〕10号)中规定的暂缓就业政策取消,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仍按当年文件执行。择业期政策实施前已毕业仍符合文件第三点“适用期限”的毕业生也可享受择业期的各项优惠政策。
3. 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在毕业时领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回生源地或拟就业地。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时可按就业地的落户条件向拟就业地申请迁入户口。
4. 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按照留学回国人员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温馨提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由2019年4月8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
六、档案、户口移交
(一)毕业生档案移交
1. 已有《报到证》派遣的毕业生档案将寄至《报到证》上报到地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中央驻粤或省直属单位)直接寄至单位,到教育系统就业的寄至教育局。
2. 延长学年的同学不列入当年就业计划,档案留学校至毕业。
3. 全日制专升本的同学档案直接寄往本科院校。
4. 非正常毕业学生(如肄业等)的档案留校,学生就业后由就业单位到学校提档。
(二)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办法
1. 户口已迁入我校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2. 专升本且户口已迁往我校的同学,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3. 户口迁移手续须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办理,部分毕业生因各种原因忽略了落户手续的重要性,迟迟不办理迁移,致使迁移证失效,本人户口就处于“黑户”状态,这会严重影响到办理结婚、生育、购房、贷款、出国、应征入伍及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等。
(三)注意事项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寄送,毕业生不可自带。特别提醒:个人档案的作用非常重要,是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关键性证明材料,关乎个人升学、参军、考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业、评定职称、职业资格证的升级,工作年限计算等等方面事项。部分毕业生在刚毕业时,暂未用到档案,因此不重视档案,但若干年后需要时本人都不了解档案存放在哪里。随着时间推移,工作时间越长,工作经历越多,个人档案的作用就越显重要。如毕业生档案在1-2年内无人认领,将影响档案的存续。所以拿到《报到证》的毕业生,请务必在年底前了解档案的去向,并催促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要及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师范生到教育局)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提档,以便今后的转正、定职。若就业单位暂不需人事档案,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把本人档案托管到报到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七、就业数据的上报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每年均需上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下简称“学校数据平台”),其中包含毕业生就业数据,请各毕业生积极配合班主任和系部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工作。
(一)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系统(以下简称“省就业系统”)数据填报。毕业生在定下就业工作单位(或调整工作单位)后第一时间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进入就业创业信息模块填写本人的就业信息,毕业生录入就业信息后将经过院系审核、学校审核、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等步骤,最终形成学校数据平台的就业数据。该数据平台是省教育厅统计各高校就业情况的权威平台,各毕业班班主任和毕业生应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协助学校做好相关就业信息上报工作。
学校数据平台中的毕业生就业数据可作为省就业系统统计数据的基础。但在录入省就业系统时部分项目有明确的填报要求,具体包括:
1. 毕业去向
2. 具体就业单位:全称,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3. 单位类型:单位所属性质,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国有、外资、民营);
4. 单位所属行业:单位所属的行业分类;
5. 单位所属地区:单位常驻地所属的行政区,要具体到县或区,如江门市新会区;
6. 职业类型:工作岗位的职业分类;
7. 单位联系人:本部门的人事主管或相关同事,不能填老总或老板;
8. 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的电话,尽量填写固话,且固定电话前应加上区号;
9. 薪酬:每月的薪资(不单指基本工资,还应包含奖金、提成、住宿、住房公积金等折算成的现金综合,如收入不稳定者,一般以3—6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
10. 岗位名称:从事岗位的工作性质;
11. 签约时间;
12.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13. 用人单位邮箱;
14. 专业与就业相关度:可选不匹配,一般,比较匹配,匹配,很匹配;
15. 是否就业困难:可选是,否。
(二)数据填报时间。全省上报离校就业率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上报初次就业率的截止时间为9月1日,上报总体就业率的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省就业指导中心统计毕业生各类就业信息以就业系统上的数据为准,请辅导员、班主任提醒毕业生在就业后第一时间登录相关公众号填报数据(如有修改请及时更新)。
毕业后参军的学生请在入伍前及时向学校通报具体情况,否则将严重影响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的执行的进度。
对未找到就业单位的同学,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建立人才库,为同学推荐就业提供条件。
八、毕业生报到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授权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的证明,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是决定毕业生户籍和档案流向的凭证。
毕业生报到后,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可在工作单位办理转正和干部身份认定。
请按照报到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1个月内)报到,谨记。
(一)网上报到
为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电脑端报到,建议您使用IE9+、谷歌Chrome、火狐浏览器或开启360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的高速模式。
1.打开“广东省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系统”,系统网址: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
2.详细阅读报到须知,勾选“同意”,点击“下一步”。
3.登记表填入相关资料,确保正确性。
特别提醒:“报到登记表”上的身份证号、手机号将作为该系统的账号和密码(请确保手机号可以长期使用)
4.提交登记,即完成报到。
提示:请按要求将《报到证》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指定项
(二)微信小程序报到
在微信上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在“服务”—“人才与就业”—“毕业生服务”—“毕业生网上报到情况登记”,按提示完成报到。
(三)实地报到
如果在网上和粤省事报到不了,请到报到证上的抬头单位报到。报到前,浏览抬头单位官网,了解报到相关情况。
九、毕业档案查询
(一)毕业生档案寄送。因学校每届毕业生较多,毕业生档案整理及邮寄都需要一定时间(一般在7月中旬寄出)。毕业生报到之后,必须要取得报到单位的联系方式,在半年之内咨询个人档案是否到达报到单位。如果个人档案未知去向,请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时联系。
(二)毕业生档案查询。毕业生在9月左右可通过 “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中的档案查询板块查询档案去向。
(三)请各位毕业生在毕业后尽快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此证为全国统一使用,办理后可在本人就业单位办理社保及相关手续。
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部 门 | 业 务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 综合业务 | 厚德楼108 | 0750-3725213 |
报到证办理、就业派遣或改派咨询 | 厚德楼一楼综合服务大厅10号窗 | 0750-3725007 | |
教务处教务科 | 教务以及证书 | 厚德楼103 | 0750-3725211 |
保卫处 | 户口迁移 | 厚德楼305 | 0750-3725730 |
各教学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院系 | 就业工作人员 | 联系电话 |
就业指导中心 | 李老师 | 0750-3725213 |
就业指导中心 | 何老师 | 0750-3725007 |
经济管理学院 | 张老师 | 0750-3725188 |
信息工程学院 | 伍老师 | 0750-3725235 |
材料技术系 | 杨老师 | 0750-3725897 |
机电技术系 | 黄老师 | 0750-3725847 |
教育与教育技术系 | 刘老师 | 0750-3725200 |
外语系 | 冯老师 | 0750-3725132 |
艺术设计系 | 梁老师 | 0750-3725070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办公电话:0750-3725007、3725213(兼传真)
电子邮箱:屏蔽检测内容存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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