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 点击人次: 79
*以下内容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同学们认真阅读。
一、就业政策
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前应了解国家、省、市和学校的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详细政策内容可关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网(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学校就业指导网(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国家、省以及各市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官微或“粤省事”小程序等网站平台,及时了解最新的就业创业政策,做好求职前的思想、心理、材料、技巧准备。
二、就业程序
(一)毕业生如实填写《就业推荐表》,制作个人推荐材料(个人简历、推荐信、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各二级学院、班主任对本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填写部分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学院的意见和公章。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学校将盖章后将《就业推荐表》返还给毕业生。学习成绩单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打印、盖章后发给毕业生。
(二)未填写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不能复印,复印件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一律不盖章。盖好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由本人保管好,招聘时请用复印件。若用人单位要求看原件的请出示。
(三)收集招聘需求信息。收集的主要渠道: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网(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学校就业指导网(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微信公众号(jmptjyfw)、信息公告栏、各地市人才网、各种招聘会、各类官方媒体、网络信息(各高校就业网)、实践实习单位、人际关系(亲朋好友、老师、校友)等。
(四)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阶段。毕业生根据收集的就业信息,进行有效的筛选,在知己知彼的前提下确定应聘单位。向有意应聘的单位投递个人应聘资料。投递应聘资料的方式可以选择:邮寄、电子邮件、参加校园招聘或各地市人才供需见面会直接投递等。如果参加多家单位的招聘面试都被录用,则须细心选择适合自己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获录用则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请毕业生经常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站(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微信公众号(jmptzsb)和就业指导中心的宣传橱窗,了解最新的就业信息,为自己就业增加更多的机会。
三、申请电子《就业协议书》程序
广东省自2020届毕业生开始启用电子《就业协议书》,取消纸质版《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申请电子就业协议签约操作流程如下:
(一)搜索“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官方小程序并点击关注,进入菜单栏“智慧办事大厅”。
(二)如尚未绑定身份信息的同学,请先绑定身份信息,港澳台同学可根据提示指引进行身份信息填报。
(三)点击“电子三方协议”模块,填写就业协议书内容,必须跟用人单位确认信息后才提交。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1、就业信息:必填
1.1 广东省企业,点放大镜选;
1.2 广东省外企业,直接输入企业全称(系统优化后,点放大镜选);
1.3 劳务单位名称:是劳务派遣的,填写劳务派遣公司。
2、派遣方案信息:
2.1 不迁移户口时,不用填写;
2.2 迁移户口时,要填写。主管单位写档案接收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或有人事档案接收权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如省级企业、国营企业)。
3、档案去向信息:
3.1 回户口所在地的,填“转回生源地”,其他信息不用填;
3.2 单位接收档案的,主管单位写档案接收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或有人事档案接收权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如省级企业、国营企业)。
3.3 挂靠的,填“挂靠就业地人才中心”,完善其他信息;
3.4 户口是否在校,如实填写;
3.5 入户地址,档案回生源地的,填“无”;若迁移户口的,填入户地。
4、其它内容:如实填写。
(四)按步骤填写完成后,等待院校进行审核。
(五)院校审核完成后,可自行下载电子就业协议书、打印签字(姓名和日期)后,给用人单位盖章,或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档案回生源地的,不用盖;迁移户口的,必须盖),再用手机将已经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拍照(图片要清晰度高、不要横着拍,最好是协议书刚好占满图片)回传至小程序,等待院校进行二次审核。
(六)院校审核完成后,小程序自动生成带院校电子签章的电子协议书,院校和毕业生均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协议书。
(七)毕业生将带有电子签章的协议书交给企业后,企业可扫描电子协议书上的二维码,验证电子就业协议书内容的真伪及电子签章的签名信息。
毕业生申请了电子协议书,回传电子协议书并审核通过,就同步生成了就业信息。这时,毕业生就不需要在“就业创业信息”模块填报就业信息。若要更换工作单位,需要在小程序申请解约,并上传解约函(要有用人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字)。申请解约审核通过后,就变成“待就业”,一找到新工作单位,就要马上在“就业创业信息”模块填报就业信息了。
四、毕业生《报到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五、户口迁出
(一)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办法
1. 户口已迁入我校的毕业生,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2. 专升本且户口已迁往我校的同学,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3. 户口迁移手续须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办理,部分毕业生因各种原因忽略了落户手续的重要性,迟迟不办理迁移,致使迁移证失效,本人户口就处于“黑户”状态,这会严重影响到办理结婚、生育、购房、贷款、出国、应征入伍及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等。
六、就业数据的上报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每年均需上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下简称“学校数据平台”),其中包含毕业生就业数据,请各毕业生积极配合班主任和系部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工作。
(一)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就业系统”)数据填报。毕业生在确定就业工作单位(或调整工作单位)后第一时间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进入就业创业信息模块填写本人的就业信息,毕业生录入就业信息后将经过二级学院审核、学校审核、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等步骤,最终形成学校数据平台的就业数据。该数据平台是省教育厅统计各高校就业情况的权威平台,各毕业班班主任和毕业生应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协助学校做好相关就业信息上报工作。
学校数据平台中的毕业生就业数据可作为省就业系统统计数据的基础。但在录入省就业系统时部分项目有明确的填报要求,具体包括:
1. 毕业去向
2. 具体就业单位:全称,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3. 单位类型:单位所属性质,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国有、外资、民营);
4. 单位所属行业:单位所属的行业分类;
5. 单位所属地区:单位常驻地所属的行政区,要具体到县或区,如江门市新会区;
6. 职业类型:工作岗位的职业分类;
7. 单位联系人:本部门的人事主管或相关同事,不能填老总或老板;
8. 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的电话,尽量填写固话,且固定电话前应加上区号;
9. 薪酬:每月的薪资(不单指基本工资,还应包含奖金、提成、住宿、住房公积金等折算成的现金综合,如收入不稳定者,一般以3—6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
10. 岗位名称:从事岗位的工作性质;
11. 签约时间;
12.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13. 用人单位邮箱;
14. 专业与就业相关度:可选不匹配,一般,比较匹配,匹配,很匹配;
15. 是否就业困难:可选是,否。
(二)数据填报时间。全省上报离校就业率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上报初次就业率的截止时间为9月1日,上报总体就业率的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省就业指导中心统计毕业生各类就业信息以就业系统上的数据为准,请辅导员、班主任提醒毕业生在就业后第一时间登录相关公众号填报数据(如有修改请及时更新)。
毕业后参军的学生请在入伍前及时向学校通报具体情况,否则将严重影响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的执行的进度。
对未找到就业单位的同学,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建立人才库,为同学推荐就业提供条件。
七、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身体状况等的文字记载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毕业后叫人事档案。
(一)毕业生档案必装材料:录取材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实习鉴定表、成绩表、军训鉴定表、第二课堂成绩单、党团籍材料等。
(二)毕业生档案寄送。因学校每届毕业生较多,毕业生档案整理及邮寄都需要一定时间(一般在7月中旬寄出)。毕业生必须取得接收单位在半年之内咨询个人档案是否到达档案接收单位。
(三)毕业生档案移交。
毕业生档案将寄至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中央驻粤或省直属单位)直接寄至单位,到教育系统就业的寄至教育局。 全日制专升本的同学档案直接寄往本科院校。
1. 毕业生如果是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就业的,档案会转到用人单位进行管理;
2. 如果是去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可以转递到就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到超大型城市就业的按其规定执行;
3. 如果是未就业、出国留学或者创业,档案一般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四)毕业生档案查询。毕业生在9月左右可通过 “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办事大厅中的档案查询板块查询档案去向,有邮政的快递单号以及档案接收地址。
(五)请各位毕业生在毕业后尽快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此证为全国统一使用,办理后可在本人就业单位办理社保及相关手续。
毕业生不可以自行保管档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特别提醒:个人档案的作用非常重要,是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关键性证明材料,关乎个人升学、参军、考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业、评定职称、职业资格证的升级,工作年限计算等等方面事项。部分毕业生在刚毕业时,暂未用到档案,因此不重视档案,但若干年后需要时本人都不了解档案存放在哪里。随着时间推移,工作时间越长,工作经历越多,个人档案的作用就越显重要。如毕业生档案在1-2年内无人认领,将影响档案的存续。所以拿请毕业生,请务必在2023年年底前了解档案的去向,并催促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要及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师范生到教育局)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提档,以便今后的转正、定职。若就业单位暂不需人事档案,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把本人档案托管到报到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八、毕业生党团籍
(一)党籍
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毕业生党员转出本人的党组织关系,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转接:
一、线上党务系统(适用于省内关系转接)
线上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可不用开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档;毕业生党员由党支部统一登记转出。
二、线下纸质档(适用于省外关系转接)
第一步 党员本人向所在党支部登记转出,领取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二步 党员在转出组织关系后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第三联)第一时间拍照给原所在党支部书记,并将纸质版寄回原党支部备案。
(二)团籍
2023届毕业生团员应依托“智慧团建”系统规范开展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毕业生团员提前准备好转接相关佐证材料,在转出方团组织同意后,与转入方团组织取得联系,待核实情况后,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广东共青团”或“12355青年之声”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线下纸质团籍档案随学籍档案一并转移。具体操作指引暂可参照2022年相关文件,最新规范一般于2023年5-6月发布,请留意最新通知。
详见链接:屏蔽检测内容存在url
备注:毕业生的党团籍会随着毕业生档案一起寄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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